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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6米乐最新网址    发布时间:2025-03-11 19:50:35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和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发展的策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的策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承担市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级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作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

  (十二)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路政管理处、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划归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十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组织落实等相关工作。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信访、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政府各部门行政办公室应急的职责要求,负责承担局机关总值班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核检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的策略,协调相关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编制交通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枢纽和客运站(场)及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的策略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统计工作。提出我市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经费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收费公路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完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公路、水路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鉴定。

  参与拟订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策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承担机动船和电瓶船舶检验及年检;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汽车租赁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承担港航监督、船舶技术检验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公共交通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维护城市客运交通的正常秩序;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的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工作。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养和训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负责开展交通科技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涉外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并且开展治超路面执法和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监督公路治超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铁路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相关工作。协调处理铁路运输企业报告的铁路沿线的安全风险隐患。贯彻落实国家、省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研究提出促进大同市民航和通航发展的建议,对年度计划进行备案并监督执行。协调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等保护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的协调衔接。协调指导航线规划和重要航线开辟工作。负责通用航空事务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交通战备有关政策制度;提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交通工程项目和民用运载工具等贯彻国防要求的意见建议;负责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的建设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和调用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志刚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规划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交通扶贫、城市客运出租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城市客运管理科、综合规划科(招商引资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清泉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交通综合执法工作。

  分管局编制人事教育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局安全监督科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权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质量监督、勘测设计、科技、信息化建设、交通环保等工作。

  二级调研员王伟负责协调铁路、民航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保通保畅工作。负责协调铁路、民航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建设工作。协助李清泉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管理、交通运输安全、交通综合执法工作。

  三级调研员靳玉华协助赵志刚做好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统计、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分管局财务审计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局治超监督科、市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局劳动服务企业;联系局暂管企业。